时间:2023-05-11
涉及单位:辰溪县二中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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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1
涉及单位:辰溪县二中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
我们是辰溪县丹山社区丹山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购房者和安置户,投诉并举报辰溪县二中教师米*鹏,在法院查封该项目房产期间,非法转移属于我和其他购房者及安置户的房产21套,请求上级部门调查并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拿回原本属于我们的房产。我们就是一普通的老百姓,为了孩子能在城区上学,接受更好的教育,勒紧裤腰带省吃俭用,东拼西凑才勉强能买一套房,米家鹏就能巧取豪夺我们的房产,他身为一名人民教师怎么可以知法犯法?
在我们装修期间米*鹏还带领四五名青壮年上门恐吓威胁并打砸瓷砖,不让我们装修,说房子是他的,还剪断我们入户的电线,截断水管,扬言称他该行为合法,受法律保护!
我们辛辛苦苦一辈子,好不容易买一套房却成了别人的,他米*鹏还拿这些房产去银行抵押贷款了400多万,让我们买了房没住上还欠银行几十万贷款,这是诚心不给我们留活路啊!求求上级领导们重视,帮助我们这21户老百姓维护正当权益,讨回公道!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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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来帖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辰溪县丹山社区和平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辰阳镇丹山社区和平村,开发公司为辰溪县建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始建于2015年4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1511084号,建筑总面积19000平方米,房屋总套数160套。
二、项目申报
该项目于2019年3月20由丹山社区解放村商住小区及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向原辰溪县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根据《辰溪县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办法》【辰化解办(2020)02号】的文件规定,决定纳入县房地产集中处遗项目。因该项目原开发企业为辰溪县建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3月1日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吊销其营业证书),为妥善解决该企业涉及的房地产项目办证信访突出问题,经请示时任县纪委主要领导同意,由县住保中心负责代行该企业仅针对房地产项目办证遗留问题履行相关责任,并于2020年9月28日出具(该公司)受权委托书,由受托人米某为合法代理人,代表办理丹山社区和平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之不动产的如下事项:1、办理不动产权证书;2、交纳相关税费;3、房产销售、出让、过户、抵押等;4、水、电开户及各项验收事项。
三、办理过程
1、2020年6月2日《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辰办发电(2020)13号】文件将该项目纳入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并由时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负责组织专班进行包案解决办理,前期调查勘测工作启动。
2、2021年1月5日,经时任包案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委托,由时任分管城建副县长组织国土、住建、住保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书德楼等十个集中化解项目进行不动产首次登记,同时会议要求各部门的相关手续和税费清缴同步进行,首次登记证由不动产中心存查,待其他事项办结后,进行分户登记。1月6日不动产中心完成该项目首次登记工作。
3、2021年1月25日,按照《办法》第一项第二条“......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证后税(费)、先证后诉、先证后责的原则。......以证明代替证书的方式,优先解决购房人办证问题”的原则,在取得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证明情况下,我办先后两次准予授权代理人米某办理分户证67本。
四、纠纷处理
孙益洪于2021年5月份来我办投诉声称其中有问题,但一直未有实际相关材料,为妥善处理相关问题,我办工作人员先后三次联系孙益洪参加相关事项调查会议,但其一直以眼疾问题为由没有出席。
综上述,我办在该项目房地产办证化解工作办理过程中坚持和遵循“集中化解”相关程序和原则。
1、截止目前,我办没有收到任何行政、法律机关正式下达的法律文书。
2、县纪委对我办工作人员相关投诉进行了调查,我办工作人员在办理该项目不动产权证过程中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3、目前,县公安局已对该项目开发商权益纠纷矛盾进行了立案调查。
辰溪县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
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