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6
涉及单位:国土自然资源局、石门县宇众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竹儿垭村委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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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26
涉及单位:国土自然资源局、石门县宇众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竹儿垭村委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
湖南省石门县竹儿垭村“以租代征”违法用地案亟待重拳整治
湖南省石门县竹儿垭村曝出一起严重侵害村民土地权益事件,涉及“以租代征”违法用地行为,引发广泛关注。覃事清等村民土地被村委会非法占用,且以欺骗方式履行审批手续,村民权益受损严重,社会反响强烈。
从法律视角审视,“以租代征”公然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法规,擅自转变农用地性质,逃避审批流程。此举不仅侵犯村民权益,更扰乱土地管理秩序,威胁农村社会稳定。法律将对违法者严惩不贷,包括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违规租赁合同亦无法律效力。
国土资源部已紧急部署,要求严查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清理“以租代征”行为。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需各部门迅速响应,联合行动,确保法律执行到位。
我们呼吁检察院、法院、国土资源、应急管理、环保及公安等部门,立即介入竹儿垭村案件,严惩涉案村委会成员及责任人,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建议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宣传,提升基层政府与村民法律意识,从源头遏制“以租代征”行为。
此外,完善土地管理制度迫在眉睫。应建立健全执法监察机制,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地,守护好每一寸土地。
确保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与妥善保护,是当前要务。需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携手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加速农村土地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步伐。
土地资源保护与村民权益维护,乃社会共识,责任共担。恳请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行动,依法严惩违法用地行为,为村民伸张正义,也为推进土地管理法治化添砖加瓦。
让我们并肩作战,共筑土地管理法治长城,为后代留下一个绿色、可持续的美好家园。
如需法律支持或协助,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全力配合,共促土地管理法治化进程迈向新高度。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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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核查,以上提及的合同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承包方签订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而非土地租赁合同;土地流转是在保障村民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合法程序将经营权有偿流转给经营主体,所有程序均符合政策规定,合同条款经法律审核并公示。针对关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我乡将时刻关注,派专人进行巡查,确保不出现任何环保问题。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乡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首先竹儿垭村民委员会就相关土地流转使用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且向有关部门做了汇报并得到审批;其次当事人覃事清先于2020年9月25日与我乡竹儿垭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委托合同,该土地流转费用人民币叁万贰仟六百元整(¥32600,00元)也于2021年3月19日予以支付;后于2022年8月又与我乡竹儿垭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该土地流转费用叁万零柒佰二十元整(¥30720,00元)于2022年8月17日采用微信转账方式予以支付。当事人覃事清村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不存在遭受重大损失。
该文章中所提“从法律角度来看,“以租代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擅自改变了农用地的性质,规避了审批流程。”经调查,竹儿垭村村民委员会从未与当事人覃事清签订过租赁合同。至于改变了农用地性质,规避了审批流程,竹儿垭村村民委员会引进的是石门县产业扶贫竹儿垭村大峪湾养殖场项目,该项目符合村庄规划,系设施农用地,附有石门县林业局现场查验、审批等文件、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及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证明文件,不存在规避审批,改变农用地性质。
因此,综上所述,文中描述情况与真实情况相悖,您所反应的问题属于不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