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7
涉及单位:隆回规划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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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7
涉及单位:隆回规划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1.隆回县桃洪镇兴华村15组钱*清村民老房翻新,房子不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房子后退数米。
2.批准钱*清房子自建4楼,一定会遮挡后房阳光,侵犯房屋采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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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4月11日到现场核实:
钱国清为老屋改建。其申请建房,屋后邻居钱石碑提出异议,后经双方协商,双方签到了协议,约定其后墙前移0.5米。钱国清再向我局提交了房屋规划设计方案(用地面积158.9平方米,4层,建筑面积617.9平方米),我局按程序对建房方案进行了公示,征求四邻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钱石碑也在审批表上签字认可,于2022年9月审批办结。经现场核查,房屋在批准范围内进行建设,后墙已前移0.5米,不存在房子后退数米的现象。
批准钱国清房屋建设4层,屋后邻居钱石碑在审批时签字同意。符合《隆回县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规划用地管理办法》(隆政发(2019)5号)的规定。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