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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问·投诉直通车》每日简报(2018.2.7)

时间:2018-02-07 16:24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3775

2月6日,《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共收有效投诉帖241条,长沙、邵阳、衡阳等地投诉量位居前列。收到回复共29条,郴州市医疗保险处、湖南移动在线、新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西湖镇人民政府、浙江移动10086、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新晃县网信办等单位回复积极。

回复精选

1、郴州公交公司霸王条款 欺压消费者

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回复:

根据由郴州市公安局、郴州市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共同出台的《关于加强城市公交乘车秩序和票务管理工作的通告》(郴公201219号)文件(公交车辆上均进行了粘贴),第二条规定“乘客上车前准备好零钱,上车后主动投币。无人售票车不找零钱、不予退票,需票据报销者按所投票款自取凭证。”经查,当日市民多投2元钱,因驾驶员未向市民解释清楚公交车上不找零,服务方式不妥,造成市民投诉。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公司就驾驶员服务态度欠佳问题,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参加公司的服务提质培训班。下步,我公司将加强无人售票车乘车规则的宣传力度和提高驾驶员服务素质,方便市民出行。

2. 郴州市医保中心电话形同虚设 请问谁给你们的权力?

郴州市医疗保险处回复:

接到投诉后我处高度重视并立即核实,0735-2254139为郴州市医疗保险处的办公室电话,工作时间内均有人接听,近两个月内没有实际接到类似的电话。针对市民投诉的问题,我处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郴州电信分公司核实情况。经查,我处所在区域属郴州市新城区,其电信线路存在不稳定的现象,会出现语音提示线路故障、电话接通一声后出现占线、电话无法接通、电话可正常打进座机不响铃、通话时听筒里出现杂音等情况(以上情况电信公司为我处出具了书面说明材料)。

经与郴州电信分公司沟通,电信技术部门表示会加强线路改造,尽量排除以上故障的出现,确保通讯线路畅通,我处也会积极跟进此事,更好的为广大参保群众服务。 因投诉人未留相关的联系方式,我处无法获知其需要咨询的具体业务。如您有具体业务咨询,请在法定节假日外的周一至周五(夏季时间9:00-12:00、14:30-17:30 冬季时间9:00-12:00、14:00-17:00)拨打以下电话:办公室0735-2254139、业务综合科0735-2193961、城镇职工管理科0735-2267339、城乡居民管理科0735-8889631、特殊门诊科0735-2185083、生育保险科0735-2330981、老干科0735-2254119。 感谢市民对我市医保工作的信任,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倾听意见、服务民生,努力做好医疗保险各项服务工作。

3.投诉宁乡市流沙河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投诉人回复:

感谢政府领导的辛勤付出,邻里纠纷已经圆满解决!感谢流沙河镇党委政府,感谢流沙河镇司法所,领导们辛苦了! 其实,这仅仅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邻居以咬鸡为由将我家的小狗穷追猛赶并残忍打死.其间,不听旁人劝阻倒还罢了,居然不通知我本人.双方从争吵升级为肢体冲突,本人左手被对方用牙齿咬伤!在未经调查核实的前提下,流沙河镇矛盾调处中心釆用的是和稀泥方式!其时,念及乡邻情份,又是鸡虫之争,经调解员的几番游说,本人违心签了字!当晚,邻居得意洋洋,在微信群含沙射影,大放厥词!我本人非常气愤,视之为奇耻大辱!于是,我依据相关法律向流沙河镇司法所申请纠正处理!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所随即进行重新调查并促成双方二度调解!在司法所文所长的追问下,邻居低头承认打狗当天没有咬死鸡!对于我象征性合计索赔100元,邻居予以无情拒绝,调解再次失败! 在我发帖的同时,镇政府领导第三次到我村村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政府领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的多次劝导下,邻居终于松口答应自愿赔偿并重新签订协议,调解成功! 最后,对于我个人以偏概全的情绪化发帖造成的负面影响,我在此向流沙河镇人民政府表示诚挚的深深的歉意!

4.耒阳市二中违规补课

耒阳市第二中学回复:

经查,我校1726班、1727班家长委员会几个委员于2017年12月29日找到高一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要求寒假组织学生到校外机构补课,并于12月30、31日在家长微信群进行了宣传发动,希望家长动员子弟自愿参加,并拟定于2月3日上课,结果只有少数人响应。2月3日上午,我校经到培训机构查实,1726、1727班共有21人参加了培训。之后,学校责令年级负责人与家长及培训机构进行沟通,做好思想工作,并要求培训机构立即解散培训班,清退培训费用。现培训班已解散,费用已清退。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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