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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公交公司霸王条款 欺压消费者

时间:2018-02-03

涉及单位:郴州市公交公司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服务态度恶劣,霸王条款。本人于2月2号下午乘坐13路公交,因多投两块钱,与司机协商能否收取下位乘客的车费,但司机态度恶劣,严明多投的钱是不会退的,要退就要开票去公司退,我隧打公交公司的电话询问,客服说就是这样的,两块钱你要到我们公司开票退,就是多投一块钱都要到公司退。我问那我去你门公司的路费报销吗,客服说这个是不报销的。客服说遇到很多这种多投诉的,有错投100的或者50大额现金的为了慎重起见自然要开票,但是错投几块钱的,我需要花费这么的精力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两块钱实属滑稽,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郴州公交公司作为服务于郴州市人民,却又如此不人性化的霸王条款,谈何服务。希望你们重视这个问题,我们消费者也不是被鱼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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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 2018-02-06 15:43:36

      根据由郴州市公安局、郴州市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共同出台的《关于加强城市公交乘车秩序和票务管理工作的通告》(郴公201219号)文件(公交车辆上均进行了粘贴),第二条规定“乘客上车前准备好零钱,上车后主动投币。无人售票车不找零钱、不予退票,需票据报销者按所投票款自取凭证。”经查,当日市民多投2元钱,因驾驶员未向市民解释清楚公交车上不找零,服务方式不妥,造成市民投诉。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公司就驾驶员服务态度欠佳问题,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参加公司的服务提质培训班。下步,我公司将加强无人售票车乘车规则的宣传力度和提高驾驶员服务素质,方便市民出行。

      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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