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投诉周报(2017年3月18日—3月24日)

时间:2017-03-24 17:31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6264

编者按:3月18日—3月24日,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共收到有效投诉892条,主要集中在消费投诉、环境污染、教育投诉、问政投诉等方面。

一、投诉情况

本周,各地市收到有效投诉量如下表:

二、重点调查

1.永州市零陵区农业委员会回应“永州零陵区农业局领导长期欺瞒省农垦局 挪用税改资金”

网友投诉:

零陵区园艺场自从2002年改革破产,如今到现在零陵区农业局都对省农垦局隐瞒没有上报,导致省农垦局每年下发园艺场的税改资金,现在在园艺场种地的人一分钱拿不到,全部被零陵区农业局主管园艺场的领导联合园艺场个别人员贪腐、挪用。2006年至2012年从省农垦局下发园艺场的税改资金,被农业局主管园艺场的领导王焕忠贪腐、挪用,经举报零陵区纪委被查处分。2012年至2014年从省农垦局下发园艺场的税改资金,被农业局主管园艺场领导的周建军联合园艺场个别人员合伙私分,于2016年被举报到区纪委,被查处。个别干部拿破产单位作假项目为名,挖空心思搞国家的钱进行贪污,以上举报情况属实,如农垦局领导有所怀疑,可来园艺场查看实情,以及向零陵区纪委了解情况。

永州市零陵区农业委员会回应:

根据省财政厅(2007)158号文件精神,每年从转移支付中解决园艺场38万元税改资金,明文规定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益事业。2013年以前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2014年以后,每年的钱都用在硬化道路、砌护坡和配电工程等公益事业当中。这么多年来,每年区审计局、区纪委进行了资金审计和查账,都是专款专用,没出现一例贪污案件。至于区纪委处分的几名干部都是违反中央有关规定,挤占少量项目资金列支招待费用所致,并不存在私分公款现象。

2.汉寿县林业局回应“投诉汉寿县森林公安胡国安副局长不作为”

网友投诉:

2016年我家一块山林被同村村民曹付保趁我外出打工之时盗卖与临村做木材生意的邹稳全老板,后来被别人发现后打电话告知我,我于2016年12月27号向汉寿县森林公安报案,案子由胡国安负责。 胡国安接手案子后调查至今年2月,在众多村民都可以为我做证,证明曹付保盗卖我家山林的情况下,竟然连案件性质都没有定下来,仅只说明邹稳全是乱伐性质。却对曹付保盗卖森林的事实只字不提。还把案子当成个人纠纷发回朱家铺镇政府处理,分明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此等无能昏官,我的林权证上标示的清清楚楚的东西,竟然不当一回事,请问国家认定的林权证难道是一张废纸吗?

汉寿县林业局回应:

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12月27日下午4时许接警(杨辉报案称曹伏保盗伐其林木),12月28日由副局长胡国安带领刑侦队民警周龙等四人到案发地展开调查,至2017年2月14日将案件移送朱家铺镇政府确权,胡国安等先后多次到案发地进行现场调查、技术鉴定、走访座谈当地村组干部及相关当事人、知情人等,形成了完整的案卷材料。县森林公安局经过认真调查分析,鉴于案情复杂,向市森林公安局相关领导予以请示,市局领导认为该案牵涉山林纠纷,暂不能定性为盗伐林木案,只涉嫌林业行政违法(滥伐林木)。

3.交警网络发言人回应“株洲市交警乱执法”

网友投诉:

新华东路1366号钻石路口交警支队的警号0306057的交警乱执法,仗着自己是国家执法人员身份态度积极恶劣,他说你什么了就什么了,我们作为公民的无言以对,有理无处可讲,希望有正法出来治治这邪恶作风。

交警网络发言人回应:

为积极响应湖南省交警总队“百日会战”精神,3月21上午荷塘交警大队一中队加班在钻石路口进行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大队一中队出动全员警力,在新华西路上月塘路口至文化路口的路口布置数名警力,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早高峰期间,新华西路还是出现了严重的交通拥堵。一辆挂着搬家公司牌子的货车从新华西路育才路口驶向钻石路口,通过对讲机呼叫联络,我们在该车即将到达钻石路口时将其拦截,并将驾驶员带至钻石路口交通岗亭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其行为违反了禁行规定,将依据违反禁止通行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过程中我们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民警多次解释新华西路属于重点路段,同时也耐心听取司机的解释。并多次告知其行为违反了禁止通行规定,而且其行为为早高峰添堵!希望其吸取教训,合理安排时间,规划路径。

4.邵阳市双清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回应“邵阳市双清区行政不作为 逼迫民告官”

网友投诉:

2013年7月,我们几个股东分别向邵阳市民政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发改委等报批兴建“森林氧吧老年公寓”,选址在双清区区火车站乡朱家村。之后,我们与朱家村村干部协调此山林征地事宜,紧接着村支两委、党员、小组长召开会议,29人全部到会。当时,在场的党员干部一致通过,并纷纷表示支持我们在该村开办老年公寓这项民生工程。

然而,这样一个备受各层部门大力支持的民生项目,我们仅仅是要求双清区人民政府出示林权无争议的证明,却遭遇双清区分管农林、水利、农村经济管理等工作的副区长毛更鑫的百般刁难。按照国家林业部门的规定,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必须经区县以上的人民政府证明林地权属无争议,才能进行最终审批程序。

邵阳市双清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回应:

该项目一旦建设,将可能毁掉400多亩宝贵的森林资源。因此,不同意该项目在原初址建设不是双清区不作为,而是本着对历史、对双清区人民、对法律政策负责的态度,经过认真调研、慎重作出的决定,是积极作为,是不乱作为。双清区历来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尤其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事业等项目,因此,十分欢迎邵阳市森林氧吧老年公寓项目落户到双清区,但不能以大量破坏森林植被、生态环境为前提。为此,我们多次与项目单位沟通和协调,建议业主在朱家村另行选址,或选址林地和植被较少的地域。但由于没有达成共识,项目单位于2017年2月4日向市中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状告双清区行政不作为。2月20日,双清区政府作为被告收到应诉通知后,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于3月13日开庭时客观公正地阐述观点和意见。在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时,项目单位就于3月14日在相关网站发帖制造社会舆论,是否有干扰司法公正之嫌疑? 最后,再次感谢贵栏目及广大网民对该项目的关注和监督,也欢迎大家一如既往地监督、关心、支持该项目建设。

5.湘潭市广播电视台回应“举报湘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记者打着纪委牌子敲诈”

网友投诉:

我们是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云湖桥镇芦塘村的村民,村里有一家胜者油脂厂,其实就是熬制潲水油的厂子,老是散发出一股臭味,严重影响老百姓的生活,实在难以忍受。我们几个老百姓向电视台举报了,希望能够曝光出来让我们正常生活,湘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的贺红梅记者来了。

我们当时还挺感激她们,结果看了昨天的报道,才发现我们想错了,报道里面什么黑幕都没讲,厂子什么问题都没有。老板还嚣张的说,你们举报有屁用,不就是让他们赚点钱,电视台也不怕。后来才知道原来厂子老板给贺大记者送了五千块。贺红梅就把我们这些老百姓卖到河中间了。

湘潭市广播电视台回应:

3月16日,网友举报反映我台记者收受红包等问题,湘潭市纪委和我台党委高度重视,已组织成立专门调查组开展调查。如果被举报人确有违规违纪行为,我台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我台也将通过警示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增强新闻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近期热点投诉

1.城步县公安局回应《控告城步县公安局用无法医鉴定资质的尸检鉴定结论》一帖。

2.记者调查回复《基层员工积劳成疾 停尸太平间政府坐视不理》一帖

3.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回应《常宁江河中心小学校长私扣离职教师奖金及相关补贴》一帖

4.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回应《负一楼漏雨如鱼塘 长沙县海伦春天小区质量谁来管?》一帖

5.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回应《醴陵交警大队执法不公平》一帖

6.永州市民政局回应《宁远县民政局严重违反彩票发行管理办法 强制摊派》一帖

7.黔张常高铁项目阻断金岩乡水源 村民急盼解决

8.记者调查回复《海螺武冈云峰水泥厂污染严重谁来管?》一帖

9.隆回县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回应《扶贫办官员腐败并和我老婆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一帖

10.衡阳县第五中学回应《学生餐卡余额学校该不该退款》一帖

四、很多单位在看到网友投诉后,能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本网主动进行回复,及时解答或解决了网友的问题,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对这些单位表示感谢。

城步县公安局、衡阳县教育局、重庆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江垭镇人民政府、平江县教育体育局、衡阳市107国道绕城公路桥梁管理所、湘乡市教育局、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湖南移动在线、辰溪新城邮局、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汉寿县林业局、恒达社区、湘潭教育学院、大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永州市零陵区农业委员会、黄竹小学、资兴市教育局、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长城宽带长沙分公司、沅江市光复学校、醴陵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慈利工商办公室、永州市民政局、邵东县教育局、宁乡县玉潭中学校、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隆回县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汝城二中、醴陵网宣、金兰镇人民政府、茶陵县教育局、兰江乡人民政府、衡阳市工商局南岳分局、桂东县教育局、迅达集团、长沙轨道集团、邵阳市双清区农业林业水利局、衡阳县第五中学、郴州公交、蓝海消防学校、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印象张家界售后、怀化南站派出所、衡阳县三中等。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发布评论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