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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问·投诉直通车》每日简报(5月10日)

时间:2016-05-10 10:12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7708

5月9日,《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共收有效投诉帖189条,其中长沙、岳阳、郴州、张家界、常德、株洲、邵阳等地回复共22条。湘乡市人民医院、岳阳县黄沙街镇人民政府、洞口县环保局、平江县职业技术学校、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衡南县合管办、桂阳交警大队、桃源县城建成区煤炭生产经营市场整治办公室、岳阳市规划局、湘阴县教育局、桂阳县交警大队、岳阳市教育局、北圣六中、温塘镇政府等单位回复积极。

一、下列帖文,已发函或转交至相关单位正在调查。

1.《湘潭市岳塘区副区长石龙安排其妻吃空饷占用我们编制》一帖,已发函至湘潭市岳塘区畜牧水产局。

2.《扶贫款已到账,低保户们却无法享有分文》一帖,已发函至宜章县政府。

3.《岳阳规划局和国土局不作为使本人商品房无法办理土地证》一帖,已发函至岳阳市规划局。

4.《我女儿上幼儿园受体罚》,已转交至岳阳市经开区教体局。

5. 《衡阳市交警程序违法 毁灭证据》,已转交至衡阳市交警支队网络办。

6. 《希望衡阳师范学院严肃整改吃饭吃出老鼠事件》,已转交至衡阳师范学院宣传部。

7. 《103路公交车到站不停态度恶劣》,已转交至衡阳市公交集团服务监督处。

8. 《衡阳县四中伙食脏乱差》,已转交至衡阳县教育局阳光中心。

二、回复精选

1. 当今法治社会难道还能凭关系网通天吗?

岳阳市规划局回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物流园报建情况

岳阳花果畈物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园公司,2012年由岳阳市花果畈竹木市场有限公司变更为物流园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正希)作为项目实施人,未经规划行政许可,擅自在位于岳阳楼区梅溪乡花果畈村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白石岭村、分水垄村交汇处,违法建设物流园项目和钢架铁棚。根据岳府阅[2009] 130号《关于花果畈竹木市场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为解决冷水铺洛王竹木市场整体搬迁的问题,由楼区政府负责,选址在梅溪乡花果畈村与经开区白石岭村、分水垄村交汇处建设花果畈竹木市场项目。2009年5月20日,我局对花果畈临时竹木市场总平面图进行了批准,并对用地单位岳阳楼区梅溪乡花果畈村村民委员会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岳规(用)20090013号,项目性质为市场用地,用地面积109276平方米(约164亩),总建筑面积22909.64平方米。同年11月11日,我局再次对花果畈竹木市场总平面图(调整)进行了批准。但该项目在我局取得用地手续后,未在我局办理后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便开始施工。且未按我局批准的总平面图进行建设,截止至今,该项目已建总建筑面积42332.34平方米,超出我局2010年总平面图总建筑面积19422.7平方米。

(二)钢架棚建设情况

该建设行为系为解决受困13年之久的洛王竹木市场整体搬迁和安全隐患问题而建,历史成因复杂,不但涉及政府对市中心城区零散竹木经营户的统筹规划,同时也涉及竹木市场现有300多户经营户的经营环境安全等问题。

1、查处情况。我局从2015年10月将该项目控停,12月16日,该市场发生火灾后继续开始抢建。2016年1月15日再次将其控停。虽对该违法建设行为采取了“5+2”的监管模式,曾先后下达法律文书5份,查封施工现场2次,组织强制拆除行动2次,但仍时停时建,屡拆屡建,加之每次执法均因项目方不配合,市场内经营户不理解,暴力抗法,导致查处未果。特别是2015年12月16日,该市场发生火灾后,营户多次聚众上访,给社会带来不安全稳定因素。2月11日,该市场再次发生火灾,再次开始抢建。

2、协调情况。为消除物流园项目经营场地安全隐患,市安委办曾于2015年7月15日牵头组织市安监、规划、国土、岳阳楼区政府、经开区、发改委等部门和油、气管线业主单位召开了安全隐患整改专题会。按会议要求,重新编制了该市场的规划设计方案,我局于12月15日将花果畈竹木市场大棚改造规划方案分别向市军分区、国家电网岳阳分公司等单位送达《岳阳市花果畈物流园钢架大棚改造规划征求意见》现规划正在审批之中。

三、处置意见

鉴于该项目案情复杂,项目违规建设体量过大,我局近期将对此案在局业务例会进行研讨,待会上形成决议后,将就该项目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后向市政府报告,建议市政府组织楼区政府、监察、规划、安监、国土、房产、住建等部门会商解决。

2. 衡南县农合办医保强制捆绑收费

衡南县合管办回复:

一、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进行全户成员参合,衡南县新农合政策在2007年启动时就在“衡南县新农合制度实施细则”中进行了相关规定;二、家庭其他成员已参加其他类型医疗保险的,凭相关证明可以不予参加新农合,以避免重复参保问题的发生。请你携带其他人员参保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告知并办理缴费手续即可。

3. 洞口县环保局不作为 放任养猪场污染环境

洞口县环保局回复:

经我局工作人员及醪田镇政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走访调查,该村二组有两个小型养殖场,都已经从事养殖行业10余年,属于家庭式扩大养殖,对该养殖场存在的环保问题,要求其修建沼气池,对养殖粪水进行处理。

4. 耕田确权新政的问题

岳阳县黄沙街镇人民政府回复:

1、投诉网友为我镇坪桥村十六组村民何二喜,男,现年48岁,湖南师范学院毕业,原在海南从事教育工作,现在本县荣家湾镇经营一家茶楼。

2、何二喜投诉反映全家(包括:父亲何建中,母亲尹年珍,侄儿何肖,侄媳魏海霞,侄孙女何紫莹、何紫琦)六人目前只有一个人口的田地,情况属实,但是经调查核实及何二喜的父亲何建中本人证实:1999年,大儿子何方来意外去世,何建中因劳动力有限,且又要承担上缴各项农业税费,自愿向本组交回了原本属于自家的承包田地,所以至今只有一个人的承包责任田地。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及向何二喜所在集体土地村民小组调查核实:何二喜所在村民小组自1999年至今仍在水田承包期30年之内,何二喜父亲在当年是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本村民小组,所以不得在承包期限内再要求承包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二章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

4、经过与何二喜所在村民小组代表协商和本组组民在承包期内所有新增人口全部没有新增承包土地的普遍情况,坪桥村村民委员会干部同意在依法征得本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请镇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适当调整平衡,重新发包集体土地。

5、何二喜反映因即将启动的岳汨路拓宽工程将涉及改组部分土地征收,要求按人头均分本土地征收款。经咨询:岳汨路(G240)拓宽工程确实需要征收何二喜所在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测量准备工作,并未进入补偿和安置处理阶段,应待所征收集体面积及金额公示确定,我镇将要求相关征拆工作人员和所在村组干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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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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