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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田确权新政的问题

时间:2016-05-02

涉及单位:岳阳县坪桥村十六组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

现在新政耕田确权,我家六口人一直都是该组户口,以前由于父母年老,侄儿年小。我是城镇户口。无劳动能力。慢慢将田地改为一个人的田地了。现在侄儿大了。结婚现有四口人了。加我父母六口人。现在才一个人的田地。这次田地确权我要求组重新按人头分配田地,组里以三十年不变为由拒绝重新分。我又问过村里书记村长。他们说应该分。我的要求合理吗?另外一个问题是。我们组里有田地征收。估计今年岳汨路扩宽要征田地。就算我家只一个人的田地。征收组里的田地所得的钱我要求按人头分合理吗?我了解过很多情况。我认为以上二个问题是组里无条件必须按我的要求做的。这应是国家政策规定的。我正在跟组在扯这二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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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岳阳县黄沙街镇人民政府 2016-05-09 10:13:45

    华声在线新闻网投直通车:

    本镇人民政府自2016年5月3日收悉贵单位交复我镇关于网上投诉《耕地确权新政的问题》后,我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成由:镇纪委、信访办、经管站等相关人员负责的调查协调小组,深入投诉网友村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投诉网友为我镇坪桥村十六组村民何二喜,男,现年48岁,湖南师范学院毕业,原在海南从事教育工作,现在本县荣家湾镇经营一家茶楼。

    2、何二喜投诉反映全家(包括:父亲何建中,母亲尹年珍,侄儿何肖,侄媳魏海霞,侄孙女何紫莹、何紫琦)六人目前只有一个人口的田地,情况属实,但是经调查核实及何二喜的父亲何建中本人证实:1999年,大儿子何方来意外去世,何建中因劳动力有限,且又要承担上缴各项农业税费,自愿向本组交回了原本属于自家的承包田地,所以至今只有一个人的承包责任田地。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及向何二喜所在集体土地村民小组调查核实:何二喜所在村民小组自1999年至今仍在水田承包期30年之内,何二喜父亲在当年是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本村民小组,所以不得在承包期限内再要求承包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二章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

    4、经过与何二喜所在村民小组代表协商和本组组民在承包期内所有新增人口全部没有新增承包土地的普遍情况,坪桥村村民委员会干部同意在依法征得本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请镇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适当调整平衡,重新发包集体土地。

    5、何二喜反映因即将启动的岳汨路拓宽工程将涉及改组部分土地征收,要求按人头均分本土地征收款。经咨询:岳汨路(G240)拓宽工程确实需要征收何二喜所在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测量准备工作,并未进入补偿和安置处理阶段,应待所征收集体面积及金额公示确定,我镇将要求相关征拆工作人员和所在村组干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特此回复!

    岳阳县黄沙街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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