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07
涉及单位:衡南县农合办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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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衡南县泉湖镇的人。我家4口人,以前都是爸妈每年参加农村医保缴费,只缴他们2个人的。但是2016年茶市镇中心医院(医保费用缴费点)却贴出通知,上面说自2016年开始户口簿上全家人都必须参保缴费,否则一人不缴,全家其他人都不能参保。根据国务院的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是自愿的,请问茶市镇的强制捆绑缴费是违规的不?如果不是违规的话,其他在外地已经参保的人员,如何避免在当地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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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你好!关于衡南县参合缴费的相关规定是:
一、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进行全户成员参合,衡南县新农合政策在2007年启动时就在“衡南县新农合制度实施细则”中进行了相关规定;二、家庭其他成员已参加其他类型医疗保险的,凭相关证明可以不予参加新农合,以避免重复参保问题的发生。请你携带其他人员参保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告知并办理缴费手续即可。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