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05 08:35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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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傅汝萍
●住宅电梯坏了,住户因受益程度不同意见不一,维修更新面临很大障碍,高层住户叫苦不迭。由此引发人们对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使用问题的思考
自从电梯在普通住宅中广泛使用,人们选择住房纷纷“向天靠近”。很显然,在楼房林立的城市里,住在高处视野开阔,光照充足,空气相对清新也相对安静,谁不想住舒服一点呢?于是,楼房的高层大受购房者青睐,房价也随着楼层不断上升。然而,一旦电梯出了问题,住高楼的住户就头痛不已了。最近,记者接到不少读者来信,诉说他们因电梯引起的烦恼,由此引出了商品房公用设施维修更新的问题。
高楼住户饱尝爬楼之苦
长沙市雅园小区江雅楼的钟女士就有这样的深切体会。她是2001年入住该小区的,这是一栋8层楼的建筑,钟女士住在顶楼。因开发商的问题,该栋楼没有维修基金。2009年上半年,该楼的电梯坏了,修了多次也修不好,只能更换。面对高额的更新费用,是否再装一部电梯、成了该楼住户争议的焦点。钟女士每天都要面对数次爬楼之苦,自然是换电梯的支持者,也成了该项工作的组织者和召集人。5楼一位80多岁的老娭毑每个月才敢下一次楼,在家闷得受不了,也积极响应。而有些住户,尤其是楼层低的住户却对此不以为然。
一年多来,钟女士等高楼住户每天饱受爬楼之苦。8楼一位老人去世,也面临“下不得地”的困境。为此,钟女士多次一家一户做工作,虽然说动了一些住户,但几乎每层仍有住户拒绝交钱。最后,同意出钱的用户只得使用磁卡电梯,以制约那些不出钱的用户。2010年11月,这栋楼的新电梯终于运行了,钟女士等人才结束了长达一年多的爬楼经历。但每次家里来客人,她都必须拿磁卡开电梯下楼接人。
长沙市开福区锦绣华天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提起电梯维修问题也是满腹的无奈:2008年冰灾时,该小区一栋楼因水管破裂,造成水流到电梯里将电梯烧坏了。该栋楼有18层楼,电梯的烧坏给住户特别是高层住户带来极大的不便,该小区的业主们是交纳了维修基金的,按说维修起来并不难。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维修基金的使用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当物业管理人员上门要求住户签名时,六七层以下的住户大都不同意。后来多次做工作,拖了近一年,才凑足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名同意,把问题解决。物业公司的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现在又有一栋楼的电梯坏了好几个月了,面临着同样的难题。
正因如此,有的购房者想到这个问题,也望高楼而却步了。
住宅共用设施维修矛盾多
其实,电梯的烦恼只是住宅区设施维修更新的一项而已,只因为电梯维修更新耗资大,难以协调解决,问题才显得突出一点。房子住久了,其它各种麻烦也会接踵而至:单元门坏了,房子外墙开裂了,绿地被破坏了……这些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损坏往往会给一个小区众多住户带来不便,维修似乎成了天经地义,可实际上,真正操作起来时却常常因为住户意见不一,使维修工作面临很大的障碍。
长沙一小区的高先生家外墙漏水,家里发霉得一塌糊涂,房子已过保修期,按理应该可以用维修基金修缮,但他听说要经三分之二住户同意才行,便打了退堂鼓,好在维修工程不大,自己花钱了事。
但慈利县的朱先生却不愿这么“迁就”。朱先生家住顶楼7楼,2009年,他家房子的屋顶漏水了。本来,根据政策,像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申请维修基金解决。可是,当他找其他住户签字时,几乎没有住户表示同意。别人都说:你家房顶漏水,凭啥要我们出钱?朱先生挺委屈:这屋顶又不是我一家的屋顶。于是,朱先生一气之下,便在屋顶上盖了一间小房,既遮住了漏水处,又给自己增添了一点点房屋面积。可这样一来,其他住户又不干了,直到现在,朱先生和他同栋楼的住户仍处在争执中。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仍需实施细则
住宅区出现的这些问题到底该怎么办?住宅区没有维修基金或在使用维修基金时如何面对众口难调的尴尬?2010年12月23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建设厅房产处。一位姓李的负责人解释说,物业维修基金是指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出钱交纳维修基金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它是为业主的共同利益服务的,作为政府只是起一个组织协调作用。对于过去新老政策交替不规范时期,一些楼盘或住房未交纳维修基金的情况,业主委员会可以追缴。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建设部、财政部2007年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维修基金确实要达到受益建筑物占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但我省现在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实施细则,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许多因意见不统一造成维修难的问题。为此,建设厅召集了业主、企业、开发商等代表,经过30多次讨论,制定出了一个实施细则草案,其中对维修难的问题也有考虑。目前,该草案已进入省政府计划,相信不久以后,诸多维修方面出现的难题都会有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记者 史学慧 欧金玉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