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湘问·投诉直通车》每日简报(10月30日)

时间:2018-10-30 16:44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1559

10月29日,《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共收有效投诉帖248条,长沙、常德、衡阳等地投诉量位居前列。收到回复共71条,衡阳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广州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衡南县网管办、拼多多、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怀运集团洪江分公司、上海享骑电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溆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株洲中心医院、西岩镇人民政府、顺风航旅、好又贷、常宁市水利局、石门县环保局等单位回复积极。

一、下列帖文,已发函或转交至相关单位正在调查。

1、《郴州市邮政银行香雪路支行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经济纠纷》一帖,网友投诉获处理。

2、《投诉中国联通邵阳分公司欺瞒消费者 擅自开通各种收费?》一帖,已转交至邵阳联通公司。

3、《学校聚众殴打事件》一帖,以转交至衡南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4、《蓝思科技以前呈上的辞职报告单作废,需要重新呈辞职报告单》一帖,网友投诉获处理。

5、《江西省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存应聘黑幕》一帖,网友投诉获处理。

6、《在嘉峪关机场办卡被骗》一帖,网友投诉获处理。

二、回复精选

1、常宁市水利局回复“衡阳常宁市兰江乡杜村自来水安装费用太高”

常宁市水利局回应:根据您在网帖中所提供的资料,经我局调查,洋泉自来水厂收费标准为立户费1600元,预交水费100元,支管的开挖回填由乡镇、村组负责。如果杜村收费2200元,那么开挖回填乡镇、村组收取的费用是500元。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广大市民和服务对象加强监督!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734—7221083至常宁水利局进行咨询。

2、大禾塘办事处回复“大禾塘街道掌和村自来水工程迟迟未动工”

大禾塘办事处回应:掌和村于2017年9月向邵东县人民政府报送《请求解决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请示》,随即邵东县人民政府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关于支持解决邵东县大禾塘街道掌和村找水打井的请示》,于是省国土资源厅于2018年5月委托湖南省地质调查院在我村开展为期五天的勘探,并于2018年7月1日进驻我村现场施工打井。第一口井打了153米,由于水量不足,接着打第二口井,深度150.8米,水质很好,水量充足,所有的费用都是湖南省地质勘探院自行承担,村里只负责矛盾调处和打井占地的征地费用,也没有收到任何单位的拨款。

3、蒋家桥镇人民政府回复“衡阳市祁东县蒋家桥镇天河村十四组村村通路问题还没有解决”

蒋家桥镇人民政府回应:祁东县蒋家桥天河村十四组,路面泥泞,村民出行不便,我镇已了解相关情况,今年已经争取到上级政策支持,做好了规划,天河十四组硬化路“十三五”计划测量至本院大堂屋是350米,初始硬化指标为224米,为方便村民生产生活及岀行便利,镇政府和县交通局现场办公,根据实际情况又增加了硬化指标100米,共计硬化路面324米。 2015年本组群众为硬化此路至大堂屋处筹款63000元,一直交由镇经管站保管,村支“两委”没有挪用一分钱。经村支“两委”和十四组全体村民商议,一致同意将筹集资金用于道路路基建设和硬化延伸至新屋院子处,部分缺口资金新屋院子8户人家一致同意共同筹集承担。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镇工作的支持,同时欢迎大家进行监督。

4、桃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理公港医院狂犬病疫苗接种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桃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应:患者姚某于9月11日前往理公港镇中心卫生院接种狂犬病疫苗,值班接种医生聂某为患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要求姚某前往门诊缴费并领药,但未完全告知对象处置流程和可能出现的接种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内容。患者事后电话咨询过程中未耐心沟通解释,聂某单方面挂掉电话,引起姚某不满进而投诉。关于费用方面,收取的防疫药品费为狂犬病疫苗费用,诊查费为患者伤口处置费用。经解释沟通,患者与医院达成谅解,表示愿意收回投诉。县卫计局对理公港镇中心卫生院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开展行风建设,优化医疗服务,创群众满意医院。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县卫计工作的舆论监督。

5、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桃源住建局监管缺失,对待业主的投诉敷衍塞责”

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规划方案公示的问题 按照《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住建部建规[2013]166号)的规定,“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可在项目现场、展示厅进行,也可采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发布,或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方便利害关系人知晓”,该项目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于2016年11月22日-2016年11月29日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无异议。 最后,感谢大家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我们虚心接受,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和提高。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发布评论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