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25 11:53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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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24日,《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共收有效投诉帖407条,长沙、衡阳、邵阳等地投诉量位居前列。收到回复共23条,衡阳县第五中学、龙潭镇人民政府、衡阳翔流驾校、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郴州高速、衡阳县物价局、衡阳市计生办、灵官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电信客服、慈利县教育局、雨母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宁远县人民医院、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汨罗市教育局、茶陵县教育局、罗桥镇政府等单位回复积极。
一、下列帖文,已发函或转交至相关单位正在调查。
1.《湖南师大附中耒阳分校乱收费》一帖,已转交至耒阳市教育局。
2.《农合办说医院开的地税发票现在不能报》一帖,已转交至耒阳市农合办。
3.《衡阳市衡南县洪山镇农村信用社违规贷款》一帖,已转交至衡南县农商银行。
二、回复精选
澧县环境保护局回复:
澧县天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新建的页岩砖厂,于2017年4月投入试生产,该厂东北西面居民较多,离厂很近,投产以后居民投诉不断,主要表现为废气、粉尘收集不全,存在跑气漏气现象,夜间上砖、制砖造成噪声扰民,我局针对该厂污染实事于2017年5月14日对该厂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澧环责停排字[2017]1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澧环罚决字[2017]35号,该厂停产整治15天后,经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并在环保、村镇两级政府的监督下,厂方与附近居民签订了承诺书,厂方保证晚十点至凌晨六点不制砖、不上砖,确保居民有个安静休息的环境。7月份,由于天气白天太炎热,厂方工人有夜间上砖的情况,附近居民向生产厂长交涉过此事,并投诉给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监察大队电话联系该有厂法人了解情况,法人说并不知道此事,后又有外地车辆(安乡县)夜间买砖,该厂生产厂长又同意夜间上砖,造成噪声污染,影响了居民休息,投诉噪声污染情况属实 。
我局工作人员对如东镇、村镇两级进行认真交办,严格属地监管,并要求厂方必须严格执行承诺书中的条款,确保噪声、废气不污染附近居民。若再出现有居民投诉,调查属实,厂方必须再次停产整治。
2017年9月15日又接到网上投拆后,于2017年9月16日澧县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到该公司进行了现场监察,该公司噪声污染依然存在。改建修60米烟囱正在建设中。要求该公司进行验收的,也还没有验收。针对这一情况,我局立刻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刻停止生产。
雨母山镇党政办回复:
经查陆海燕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由于该组在分配西二环安置房征地款时分歧很大,争议的焦点就是外嫁女及丈夫子女是否可享受与组民同等待遇的问题,从2016年至今镇村两级多次组织当事双方协调、做工作,双方互不相让,最终未能达成共识,现组内自行通过绝大多数老百姓意见把征地款分下去了,外嫁女及独生子女要享受双份待遇的都没分,陆海燕向镇政府反映了该情况,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要求村协助组再组织一次协调,尽最大努力解决好此事!
茶陵县教育局回复:
经查:今年下期,茶陵二中高一学生共交费6400元,其中:
1、预收学费2400元。根据高一新生录取报到程序,学校在7月19日(比正常开学时间提前)组织高一新生报到注册,在新的收费标准没有出台之前,参照去年收费标准收取,等今年秋季开学新收费标准出台后,多退少补。
2、伙食费预收2200元。依据《关于2017年秋季株洲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事项的通知》,参照寄宿生一个学期消费结果进行预收,餐卡由学生本人保管,消费多少刷多少,期末结余的伙食费由学生自己选择退费或沿用到下期。
3、校服费和预收补课费1800元。其中,拟收补课费1400元,校服费400元。经核实,一是学校没有收取军训费。二是学校根据农村留守学生较多,应大部分学生及高一家长委员会的要求,拟本期周末进行自主学习研修,学生自愿参加,自愿缴纳费用(含校服费),没有订购其他任何教辅材料。校服是委托家长委员会购买,由学生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共同选定,再与厂家谈价并签订合同,共四套(夏装两套、冬装两套),总价400元。
茶陵二中拟利用双休日在学生自愿情况下进行自主学习研修,并预收费1400元。这种行为违犯了《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办学行为的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特做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茶陵二中于2017年9月30日前全额清退每人预交1400元补课费给学生。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