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23 11:59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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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共收有效投诉帖218条,其中,湖南省内长沙、衡阳、邵阳、郴州等地投诉量位居前列,网友诉求主要聚焦在教育、消费、问政、交通等领域。相关单位回复情况,衡阳、邵阳、岳阳、张家界等地回复情况位列前茅,平江县、湘乡市、岳阳市、邵东县、祁东县、益阳市、衡东县等地回复共45条,资阳区教育局、嘉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洣水镇教育服务管理中心、翻江镇人民政府、湖南电信、湖南移动、梅桥镇人民政府、汝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晟通集团、南县教育局、长湖便民服务中心、衡阳铁路运输职业学校、中共溆浦县委宣传部、桥江镇中心小学、两丫坪镇江溪垅村村民委员会等单位主动回复。
一、下列帖文,已发函或转交至相关单位正在调查。
1.《岳阳云溪区各小学早夕伙食太差》一帖已发函至云溪区教育局。
2.《衡东县甘溪镇政府以权代法 包庇犯人》、《我何时能拿到赔偿金?》等帖已转交至衡东县甘溪镇政府。
3.《更换电表的不公平对待》等帖已转交至衡阳市电力局。
4.《衡阳科目三白沙洲太黑》、《衡阳科目三无法网上预约》等帖已转交至衡阳市交警支队网络办。
5.《岳阳市湘阴县左宗棠中学侵犯学生隐私权》一帖已发函至湘阴县教育局。
6.《请求严惩衡阳县界牌镇大兴居委会王代新》一帖已转交至衡阳县界牌镇政府。
7.《衡阳县三中副校长、老师与菁华培训机构老板密谋补课》、《学校可以带手机吗?》等帖已转交至衡阳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8.《常宁市荫田镇尹铁生的问题》一帖已转交至常宁市荫田镇。
二、回复精选
汝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复:
关于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发贴“汝城县城管局干什么去了”主要是投诉汝城县顺华商业广场整天播放噪音,并严重扰民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汝城县顺华商业广场的基本情况
汝城县顺华商业广场位于老城区郴义路与北正街和文化路交叉口的商业地带,是途经城区校园主要道路之一,流动人口多、人流量大,很多商铺聚集于此,导致商业竞争激烈,商铺间常常用音箱、喇叭播放广告宣传以此扩大影响,吸引顾客的观注和光临,也因此产生噪音,影响群众生活。
二、法律适用及管辖责任主体
(一)顺华商业广场制造噪声,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四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违反以上规定的分别由环境保护部门及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显然,对于商业经营活动的噪音扰民问题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管辖。
三、针对该投诉,城管局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及取得的管理成效 汝城县城管局将老城区及顺华商业广场周边列为重点、难点管辖区域,所管辖中队每日巡查不少于6次,对占道经营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现象予以治理。
一是认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占道摆放音箱播放广告的临街商户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0余份,实施证据先登记保存(暂扣)的占道音箱6个(含挂设在墙外、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音箱1个)。经过整治,北正街已基本杜绝占道摆放音箱广告的行为。
二是坚决取缔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设施。9月14日,汝城县城管局依法对顺华商业广场在墙外挂设音箱喇叭,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规定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拆除建筑外墙吊挂的喇叭。9月16日,顺华商业广场已拆除外墙吊挂的喇叭。
三是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城市管理工作。双休日、节假日抽调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城管执法人员,按照汝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定的《2016年中秋节特别防护期值勤方案》,从早上6时起,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值勤方式,将加大城区主要街道的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街道无占道音箱播放广告扰民。
四、工作建议
噪音扰民的问题,确实影响周边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汝城县城管局虽无法定职责,但日常管理中积极作为,经常劝导临街商户要降低噪音,防止扰民,并积极建议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和商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
资阳区教育局回复:
您反映迎风桥镇中心幼儿园大热天校车不开空调一事,我局已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该园校车是向创佳公司租赁的,手续合法。在运行中,个别校车由于动力较小,开空调后无法启动,我们正在积极和创佳公司协调,争取通过车辆改装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但运行中没有发生学生中暑现象。 校车收费是创佳校车公司根据区物价局的文件执行的,公开透明。由于正规专用校车必须严格按标准运营,不得超载超速,所以运行成本较高,收费方面比社会车辆收费要高一点。校车每年要补贴才能校车正常运营。
梅桥镇人民政府回应:
网友您好,我镇先锋村李某与先锋村离异妇女之间是由于山界问题引发的纠纷,镇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曾多次调解,均未成功。接到您的投诉以后,我镇安排了镇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继续登门调解,也希望当事双方能积极配合处理本次纠纷,让事情圆满解决。
衡阳铁路运输职业学校回复:
1、商店物价基本与外面持平,对食品、生活用品进行检查,未发现三无产品,进出台账与价格标签并无违规情况。可乐价确为4元每瓶装,供货类型为校园青春版,定价由供货商议定,也有4种为3元每瓶(厅)装,可根据需要选择商品。
2、考虑学校周边环境较差,在去年也发现过学生外出用餐引起腹泻的情况,学校禁止外卖进入并无不妥。我校区食堂食材一日一采购,价格5—15元/餐,每周每月均有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巡查,请放心选择食堂用餐。
3、与财务核对,补办校园一卡通费用为20元/张(含门禁、支付功能),如有需要请到财务室核实,请勿相信谣言。
4、关于补考收费,学校依据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项第四条进行收缴,具体费用为语数外10元/门,专业10元/三科,请同学以考学为第一要务,认真复习。 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校办!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