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18 15:40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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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共收有效投诉帖151条,邵阳市、张家界、怀化市、慈利县、隆回县、长沙市等地回复共16条,邵阳市委督查室、陈家河镇人民政府、中共溆浦县委宣传部、慈利县森林公安局、隆回县城管执法局、汉中电信、湖南电信等单位主动回复。
一、下列帖文,已发函或转交至相关单位正在调查。
1.《新宁县中国石化“李鬼”加油站泛滥成灾!》一帖已发函至新宁县政府。
2.《请常宁市人大督促职能部门关闭莲花村粘土砖厂》一帖已发函至常宁市政府。
3.《湘江松柏段茭河口禁采区非法采沙谁来管?》一帖已发函至常宁市水利局。
4.《邵阳市教委间接性强制学生买资料》一帖已转交至邵阳教育局舆情中心。
5.《关于请求清扫邵阳市大祥区桂花苑垃圾卫生的报告》一帖已转交至大祥区环卫局。
二、回复精选
溆浦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回应:关于网友通过投诉直通车反映“投诉溆浦张万福”问题的网帖,我局已收悉。为此,我局非常重视,经核实,对帖中问题回复如下。投诉人没留下联系方式,我们要找双方当事人核实情况的,我局无法跟投诉人取得联系,调查取证工作就不能进行。以后如有消费纠纷请拨打12315,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局相关部门帮你维权。 感谢网友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平江县环保局回应:网友反映的红砖厂位于平江县伍市镇茶鑫村四组,由伍市镇人卢立奇投资经营。主要从事粘土砖生产销售,使用粘土、煤作为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为:粘土—成型—日晒—烧制—成品,年产量约400万块砖。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确实存在网友反映的使用塑料作为燃料的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使用塑料作为燃料进行生产。经现场宣教与交流,该厂负责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承诺不再燃烧塑料进行生产,并将于七日内清理现场塑料。另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平政通【2013】8号文件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规定,该厂粘土砖生产项目属于落后淘汰产能,将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进行关闭。目前,我局已依法进入程序处理。感谢广大网友和各级组织对环保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我局将一如既往、尽职尽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优化地区环境质量。
溆浦县教育局回应:我县是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2号)和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的,2014年5月16日就签订了服务合同,合同规定:“甲方(溆浦县教育局)聘用乙方为志愿者,服务期2年,巡回支教试点项目结束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招聘文件也有规定:“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巡回支教志愿者自主择业”,我们都是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的。
我县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困难补助统计发放工作已于2015年6月底全部完成,10月底就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开始按月给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困难补助了,张桂连老师尚未年满60周岁,还不能享受原民办代课教师困难补助。
记者调查回复:新宁县市场管理局黄局长告诉记者说,此事,局里高度重视,目前,正组织调查摸底,并对相关加油站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处置。同时,建议新宁石化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要求侵权单位赔偿。
隆回县城管执法局回应:贺庚生,男,现年66岁,自2013年以来,一直在隆回县城桃洪路北山叉路口沿线占道摆卖音响器材,其行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过往行人通行,群众意见较大。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对其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和规范,当事人常以不理不睬的态度,抵制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甚至多次恶语中伤、辱骂执法人员(有摄影、摄像资料)。但我局执法人员始终严格遵守“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工作纪律,没有任何动粗行为,仅对其进行劝导、教育。
2014年9月,当事人贺庚生因占道摆摊被我局暂扣物品,在接受处理时,曾向我局书面承诺:不再在县城占道摆摊(有保证书)。然而,贺庚生出尔反尔,并未停止占道经营,甚至变本加厉,将摊点摆在更加显眼的地方,摆放的位置也占得更宽。针对这一情况,4月1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书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其拒不接受,且当场撕毁了通知书。
5月13日,我局桃洪路中队执法人员肖白南、袁毅、范思达、李玮杰在北山叉路沿线巡逻执法时,再次发现贺庚生又在此处占道摆摊,4名执法人员按程序对其进行亮证执法,要求其停止占道摆摊行为,当事人拒不改正违章违规行为,依然我行我素继续摆卖商品。为维护执法的严肃性,队员袁毅向带队领导桃洪路中队副中队长王启飞进行了汇报。王启飞立即带领队员周鹏欢驾驶执法车辆赶至现场,再次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教育,要求其搬走占道摊点,当事人不予理睬,并公开辱骂执法人员,同时前后三次试图打落执法人员手中的摄像机。在执法人员依法、依规、依程序对其占道摆卖物品进行登记保存时,当事人贺庚生拿起旁边的铁凳子即向执法人员击打,导致王启飞、袁毅2名执法队员左臂及腿部受伤(有全程摄像资料)。 5月16日,贺庚生及其子女、亲属一行4人到我局就此事进行投诉,要求处理。我局在其子女、亲属面前将当时的执法摄像资料进行了全程播放。观看录像资料后,其子女及亲属均表示我局不存在暴力执法行为,反而认为当事人贺庚生行为过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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