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2 14:41:25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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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有人反映:我于2009年至2012年在县林业局扑火队上班,那时没有购买社保,现在可以补缴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资料?
9月19日,双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湘劳社政字【2006】13号文件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至离开岗位时的实际工作年限,均可补缴。补缴需提供的资料:《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个人收入明细(复印件,1年提供1、6、12月三个月原始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单位补缴申请书;补缴时间超过三年的,提交不转移至省外承诺书;骗保责任告知书;个人补缴申请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建补缴申报审批表;人社部发【2016】132号文件规定,办理参保手续时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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