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7 11:28:50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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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在沅陵县已通知交付的房子,但业主未收房未装修,其物业费应该交百分之多少?
8月26日,沅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回应: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第十五条之规定,业主未办理或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90%缴纳,具体优惠幅度由市、县确定。目前沅陵县未单独出台细化规定,因此该小区业主需按此省级规定执行,即物业费按不超过90%缴纳。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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