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23 16:13:49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有人反映:2011年,我办理二胎准生证,当时政府要求我在农村信用社存300元保证金,防止非法生育三胎。由于自身原因,二胎直到政策放开后2019年11月25日才生。2016年,东安县大盛镇政府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提取了我存的300元保证金。
东安县大盛镇人民政府回应:经查,根据东政发(2001)17号文件,诉求人的计划生育合同保证金由于未按时提交妇检证明而转为违约金,大盛镇人民政府遂将这部分计划生育违约金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兑现。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责编:方兴
一审:方兴
二审:王文隆
三审:邹仪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 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