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13 16:28:28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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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福临镇金牛村石咀里组有村民问:我今年81岁,老伴84岁。我们育有两儿一女,两个儿子均去世,我们与儿媳同住,现自住房是2005年自建。房子年久失修,墙体已出现裂缝。如果申请将危房翻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长沙县福临镇人民政府回应:村民需将申请建房的报告、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村委会,并填写相关资料,再按村民建房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工作结束后,村委会会将审批结果通知到村民,如若符合村民建房政策要求才能开始建房。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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