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0 16:44:04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龚雅丽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湖南湘江新区一群众反映:我与长沙先导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6日订立《保利商品房认购协议》,向其购买了房产一套,并按照认购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按约定对方应于2023年10月前向我交房,至今未与我签署购房合同并交付房产,已严重超期。
11月19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回复称,投诉人与长沙先导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并由按揭改为一次性分期,房款尾款应于2023年8月10号补缴,实际于2024年6月6日才进行补缴尾款,期间产生滞纳金需补缴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因此该问题实质属于合同纠纷,该局建议双方能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建议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龚雅丽
责编:龚雅丽
一审:龚雅丽
二审:周红泉
三审:刘建光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 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