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5 11:08:44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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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燕
一市民反映:我是长沙市怡海星城的业主。今年7月小区物业就以8月1日自来水要涨价为由,控制业主买水,8月1日后擅自涨价到4.16元每吨且拒不开发票。
8月14日,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向发改部门咨询,8月1日起施行的长沙城区供水价格中,由物业公司收取的二次供水水费不得高于3.56元每吨,不得在水费中加收二次供水加压电费、水损、水箱清理等运行维护费。上述运行维护费可通过收取的租金、公共收益等解决或按照抄表周期由全体业主按业主物业使用面积、用电量、用水量等据实合理分摊,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单独列账、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定期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和分摊明细。8月5日,我局暮云市场监管所、暮云街道、区发改局,组织二次供水单位召开供水水价调整政策说明暨集体约谈会,对供水政策进行解释,强调要依法收取水费,确保居民用水利益。如物业公司水费有超过3.56元每吨,市民可提交证据至暮云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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