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7 14:30:08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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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反映:我在长沙读研期间,买了一辆二手电动车,后因新规要求停止使用该超标车。毕业后,该车处于废弃状态。最近在手机上频繁收到长沙市公安局的短信提醒:该车牌在猴子石大桥存在违法行为,于是在电动自行车app上进行网络号牌注销,但一直未受理。我该怎么办?
记者就上述情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8月6日,该支队回复: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因灭失、遗失、报废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流程如下:
第一步:在“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APP上点击“号牌注销”,核对车辆信息、包括号牌号码,车身颜色,车辆用途,品牌型号,车身编码,核对无误后,选择注销原因,上传注销情况说明图片,点击“完成”提交申请。
第二步:携带车主身份证明到车辆管理所,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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