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5 16:47:00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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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一市民反映:衡阳市珠晖区东风路有一个坑,导致我的车辆驶过时车轮爆胎。交警开事故认定书后让我和道路的管理部门对接,该路是珠晕区住建局管理,但和该局沟通后,该局只愿意填坑,不愿意承担我车辆的损失。我认为道路出现坑洞没有及时维护也没有放置警示标志,导致车辆受损,相关部门应该承担责任。
8月5日,记者致电衡阳市珠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回复称,不是不赔钱,只是需要走司法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认定相应金额,财政才会支出这笔赔偿款。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通讯员 任妮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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