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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遗产过户有法律规定和程序

时间:2024-07-15 09:50:36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怀化市鹤城区有市民求助:在怀化市贷款购买商品房不动产权证登记在我丈夫一人名下我丈夫意外离世且无遗嘱,留下我和未成年子女四次前往政务中心申请房产变更,均以未成年子女无法做放弃遗产申明为由,拒绝变更更无法出售这是怎么回事?

715日,记者致电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对诉求人上述情况做出如下解释:目前,因房产贷款未还清,房子用于抵押。在未解押的前提下,房产不能转移过户。如要办理房产过户,需还清贷款,或者银行开具同意带押过户证明。

至于房产变卖的问题,工作人员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监护人(通常是父母)代为处理相关事务,在出售未成年孩子继承的房产时,监护人需要办理监护公证,声明不损害被监护人利益,并保证房屋出售后所得款项全部用于被监护人的学习和生活。因此,诉求人即使顺利完成了房产过户,也需要开具监护公证后才可变卖房产。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通讯员 周冰莹

责编: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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