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5 10:02:27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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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镇粟家庵九组村民粟某反映:邻居周某搭建了偏屋约30平方米,强占我自留地约20平方米。这事谁来管管?
7月4日,记者从鼎城区谢家铺镇政府了解到,2020年,周某在其房屋后搭建了小偏屋,今年1月,粟某以小偏屋占用其自留地为由,与周某产生争执,并将周某的小偏屋损坏,周某要求粟某修复或赔偿,粟某拒绝后,周妻对粟某进行了长时间的谩骂,双方遂发生纠纷。
经谢家铺镇政法委员、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会同村委会多次调处,今年6月12日达成如下协议:粟某损坏周某的小偏屋,由粟某修复,期限为本协议签订十五日内。周妻谩骂粟某,由周某妻子给粟某赔礼道歉,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七日内。周某未占粟某自留地,双方界地确定以周某现有小偏屋(含已硬化的平檐)为界地,现有小偏屋不变,其余地方距周某房屋后墙2.8米内属周某,2.8米外属于粟某,今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对方的土地。双方今后在自己的土地建设(如:修建围墙等)不能妨碍对方的排水等。此事已一次性了结,今后双方不得再因此事发生纠纷,更不得因此事主张权利。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通讯员
作者: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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