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7 13:34:41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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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双溪镇双溪村有居民反映:2023年7月2日,村支书邱某趁我不在家时,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带人强拆了我的住宅,弄得我现在回家没有地方可住。我要求恢复我的住房。
记者就此事询问洪江市黔城镇政府。5月27日,黔城镇政府表示:房主的房屋为常年无人居住的闲置房,因该房屋存在承重木构件腐朽或受虫蛀,严重开裂、变形;楼面承重梁、屋架、楼板在墙体等承重构件上的支承长度(即结构构件如梁、板等在支撑处如墙、梁等的延伸长度)或受压面积严重偏小;支座处存在滑动、侧翻、失稳、开裂、局部受压承载力不足等安全隐患,故该户房屋被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安全等级为D级危房。
房主常年在外地居住和工作,2022年8月,社区干部告知其房屋为D级危房,无法居住,建议他回来重建房屋。同年9月下旬,经专业人员到现场核实和评估,该D级危房鉴定结论为“必拆”。去年6月25日,社区干部通过电话跟房主沟通,再次告知了该房屋为D级危房且需进行拆除,房主在电话中表示同意配合拆除。同年7月2日,施工队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危房拆除。危房拆除后,房主又要求必须恢复其房屋。目前因协商无果,仍在进行线下处理。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通讯员 孙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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