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5 11:06:29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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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燕
怀化一市民反映:鹤城区学校老师就餐只需2元,但司机、保安、食堂阿姨等其他员工就餐费用需7元;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加班一小时,只有老师有加班费,保安和校车司机无加班补偿,待遇不平衡,希望相关部门可以解决。
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回复:鹤城区营养餐执行“5+2”餐费标准,即每人每餐7元,教师、食堂员工、保安、校车司机等搭餐均应按每人每餐7元支付餐费。部分营养餐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由学校工会给会员补贴了5元餐费,教师是会员,因此只需交纳2元伙食费。经核实,该文件并未明确规定享受工作餐补贴的必须是工会会员,这是部分学校对上级文件的理解不到位、执行有偏差,应立即整改。目前,区教育局勤工俭学部已下发通知,要求学校收取教职员工搭餐伙食费时必须一视同仁,执行上级有关工作餐补贴政策时应平等对待老师和食堂员工、保安、校车司机,有差别的要立即整改。学校保安工资由财政支付,保安公司发放。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通讯员 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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