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6 10:13:37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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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甘溪滩镇狮象村有居民反映:我姓夏,双目失明,持有国家的1级残疾证明,老伴常年病痛,家中儿子儿媳收入低,为供养两个孙子上学已经是掏空家底。我希望能评为低保户,曾向村支部书记和妇女主任递交申请,却一次次被搪塞。请有关部门给予我救助。
2月5日,澧县甘溪滩镇党委政府在回复中称:该位村民夏某,今年77岁,视力一级残疾,无劳动力,其配偶皮某,今年76岁,体弱多病无劳动力。夏某膝下共有两子一女,其家庭情况分别如下:大儿子儿媳两人在杭州务工,月收入共约10000元,孙女正在准备考研,孙子正在澧县一中读书。女儿夏某嫁到石门县,女婿在电力公司上班,月收入约6000,名下有小轿车一辆。小儿子上门至码头铺,在家灵活就业,月收入约3000元。
根据这一情况,镇村两级对老人夏某是否符合纳入低保的标准进行了综合评估。考虑到夏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纳入低保收入标准,故未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另外,夏某视力一级残疾,村级已为其办理残疾证,享受残疾人补贴每月80元。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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