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5 11:03:10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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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有居民反映:我是新都俪景1栋未入住的业主,今年1月24日,我收到瓷城水务的信息,要我缴纳水费。去年也收到过类似信息。后经电话询问得知:瓷城水务在未与本人签订合同情况下,开始供水,且因我未缴纳水费,一直在扣违约金。我未入住怎么有水费产生?这种扣款合法吗?
记者就此事询问醴陵市瓷城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月4日,该公司表示:该用户编号01035430,用水地址为渌江新城新都俪景1栋某号,水表读数经现场核实为3立方米。自2021年3月12日至今,水表读数均为3立方米,无漏水现象。该户供水合同为开发商代办,有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签名,程序合法。因此,收取逾期缴费违约金并不属非法收费。
该公司表示,业主未收房而首次抄水表显示有数值的现象,往往是因为水表安装后开发商进行防水验收试水或公共部分建设用水造成,这种水费可经物业公司联系开发商进行缴纳。我公司抄表收费股已跟业主进行联系和沟通,目前该费用已结清欠费,并将对业主之前缴纳的8.61元违约金在后期水费中予以冲减。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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