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5 09:15:46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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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有居民反映:我于1993年6月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鼎城区分公司(原常德县邮电局)招录入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鼎城区分公司自2005年10月起才为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2009年3月才为我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请问该如何让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鼎城区分公司对我自1993年6月至2005年9月的社会养老保险金以及1993年6月至2009年2月的职工医疗保险金补缴。
10月23日,记者就此事咨询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表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为1995年10月,1995年10月份以前不允计补缴养老保险(采用的视同方式,工作一年,视同缴纳养老保险一年),所以1993年6月至1995年9月的养老保险不能补缴。
按《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公司未为该咨询者购买养老保险的行为终止日期为2005年9月30日,距今已超过两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无权对用人单位进行查处。
当事人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为湖南省人社厅,中国邮政鼎城分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将当事人的档案带到省社保部门请示审核,省社保部门答复认为其不符合临时工视同工龄的情形,不具备视同缴费资格,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亦无法补缴。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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