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4 13:01:21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蒋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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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湘潭市岳塘区一市民反映:10月14日9点26分,我把车停在湘潭市火炬中路花之林路段,下车买点东西,收到违停信息后马上开走了,总共不超过10分钟,就被处罚了。该路段仅在尽头设置禁停标志,立即驶离了不应被罚款吧?也没看到交警开罚单,更奇怪的是,本人当天通过12123申诉消除交通违法,显示审核通过,第2天又审核失败,为何如此朝令夕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更合理的处理违停。
10月20日,湘潭交警支队回复:火炬路系严管路段,两端均有禁停标志。交警在巡逻时,发现车辆违停且驾驶人未在现场,于是实行了“鹰眼”抄牌,先采集违法数据并通知移车,后台经辖区中队领导严格审核后方可录入。“鹰眼”抄牌是经公安部制定的对违法停车造成交通拥堵路段实施的巡逻管控措施之一,现在统一不贴单,以短信形式通知到车主及时移车。此外,经查实,当事人违停属实,因而12123的违法申诉不成功。
湖南日报社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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