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7 15:00:27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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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一居民反映,我是毛俊水库安置房1栋的居民,屋外路面比我家的房屋地面高出很多,下雨容易水淹进屋,积水严重。反映问题后有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但是问题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另外我们是水库移民,为什么住安置房还要被收取房屋建设费用?
10月13日,蓝山县水利局回复:工作人员于10月10日到毛俊水库安置房1区102察看了。出于道路坡度考虑,屋内标高低于路面标高,设计在房屋前增设排水沟,道路增加排水系统。经现场勘查,屋前排水沟与道路排水系统均未堵塞,屋内不存在进水现象。水库移民时,对征收的房屋均按水利部批准的标准进行了补偿,并且补偿价格是重新建造的价格。因重置费用已补偿给,入住代建的安置房时,理应缴纳房屋建设费用。根据《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毛俊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和<湖南毛俊水库工程移民安置房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政府代建第一层安置房,统一按810元/㎡结算”,这与补偿价格是一样的。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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