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5 14:05:03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蒋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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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蒋诗雨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5日讯(见习记者 蒋诗雨 通讯员 李成立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面向湖南省范围内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食品经营者,以及为食品生产经营提供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仓储、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食品展销会举办等单位,印发了《湖南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将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细化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和条件;细化了不同规模、类型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和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要求;细化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培训、考核要求;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条件、推进可视化监管等鼓励引导措施;明确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规模、类别的划分标准和《办法》施行日期。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结合湖南实际,希望通过进一步整合和细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有关规定,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切实减轻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等小微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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