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1 15:17:51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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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近日,我在蓝山县中心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时,该院门诊收费室却不允许我刷自己的医保卡余额支付产科检查费用,这种做法实在让人无法理解。如果自己的医保卡余额都不能用,这样公平吗?
一女士
记者追踪:
6月25日,记者致电蓝山县中心医院,医保科的工作人员回复说,根据《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合法生育的,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有关待遇。妊娠期检查定额结算标准为:单胎妊娠门诊检查500元/人,多胎妊娠门诊检查600元/人。妊娠期检查结算超定额支付后的生育、终止妊娠、节育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负担部分,可以使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由于医院个别工作人员对政策不熟悉,没有将政策传达清楚,敬请谅解。如果当事人之前已备案并报销了生育门诊,请携带好生育证明等相关手续及发票,到中心医院办理退费事宜。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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