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首页> 新湖南> 湘问频道

“铁拳护民生”|清吧向未成年人售酒被查处

时间:2022-12-28 11:04:34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湖南日报12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铁拳”行动走深落实,精心组织,重拳出击,依法移送了一批性质严重的违法犯罪案件,着力查办了一批有震撼力的典型案件。日前,湘潭市岳塘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湘潭市岳塘区悦色清吧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7.9元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8月10日,岳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10号桌和36号桌有未成年人正在消费娱乐。经核实,2022年8月10日晚,未成年人段某某(男,15周岁)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娱乐,落座10号桌后通过微信扫桌面二维码点单消费了10瓶“苏打酒”(酒精度3%vol),并使用微信小程序中的优惠券进行支付。当晚,未成年人刘某某(男,17周岁),与朋友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聚会,落座36号桌,并通过美团平台点单消费了一个双扎套餐(一扎威士忌可乐扎和一扎深蓝伏特加雪碧扎+一份芥末黄瓜)和“冰纯”啤酒套餐(6瓶)(酒精度≧2.5%vol),支付107.9元。当事人服务员在清吧门口、券码核销和送酒水上卡座时均未对上述两名未成年人进行身份查验。当事人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岳塘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家庭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岳塘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该案,将对广大酒类经营者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责编:肖祖华

一审:肖祖华

二审:史学慧

三审:屈新武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 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