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11:02:18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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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2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铁拳”行动走深落实,精心组织,重拳出击,依法移送了一批性质严重的违法犯罪案件,着力查办了一批有震撼力的典型案件。日前,益阳市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南县伟峰农资店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化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罚款7.3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1万元。
经查,当事人于今年1月8日从湖北云壤肥业有限公司购进2022年1月5日批次的氮磷多元素肥30吨(合计1200袋),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总养分、有效磷不符合GB/T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截至2022年4月14日案发时,当事人已将涉案批次不合格氮磷多元素肥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化肥的质量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有着直接影响。销售不合格的化肥将导致粮食减产,甚至农民绝收。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化肥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有效防止问题化肥流入农民手中,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作者: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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