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13:39:55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湖南日报12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铁拳”行动走深落实,精心组织,重拳出击,依法移送了一批性质严重的违法犯罪案件,着力查办了一批有震撼力的典型案件。日前,衡阳市石鼓区市场监管局对衡阳市心一家大药房及直接主管负责人明知所销售的食品内含有国家禁止添加成分仍销售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保健食品、罚款1815910.38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直接主管负责人处罚款18000元。
今年8月8日,衡阳市石鼓区市场监管局接到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送达的检察建议书,称衡阳市心一家大药房青山街店的直接主管负责人刘某,利用其负责经营的药房向社会销售含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的食品“鹿鞭三肾胶囊”“东方肾宝”“藏药壮阳丹”。经查,当事人(衡阳市心一家大药房青山街店)系个人独资企业,其投资人李某与当事人直接主管负责人刘某为夫妻关系。2015年开始,刘某就一直负责衡阳市心一家大药房青山街店的采购、销售、人员工资发放等工作。2019年10月份刘某在明知赵某某(另案处理)推销的食品鹿鞭三肾胶囊、东方肾宝、藏药壮阳丹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药用成分的情况下,未查验其供货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予以购进并放在心一家大药房青山街店销售。截至2022年1月被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查获时,当事人获销售金额85635.2元,获违法所得17127.04元,且未如实将上述进销金额计入企业账册,而是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给药店工作人员。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石鼓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直接主管负责人刘某作出处罚。
本案是一起药店销售了含违禁物质的壮阳类食品典型案件。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强协同配合,双方及时移交案件材料、出具认定结论等,破解了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中各部门孤军奋战的困境,做到了检验有技术、侦查有手段、法规有保障,真正实现了行刑衔接、部门联动的有机融合。
责编:肖祖华
一审:肖祖华
二审:史学慧
三审:屈新武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 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