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14:32:08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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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祖华
湖南日报12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8月15日,醴陵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醴陵市某皮肤管理中心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9日,醴陵市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当事人在大 众点评网上发布的内容涉嫌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0月13日在大 众点评(美 团)网上投放其中心的美容服务项目广告,当事人在名为“3DEEP相空青春”的美容服务中使用了“紧致抗衰”、“增加骨胶原51%”“减少皱纹42%”“提升肌肤密度35%”等文字进行宣传。当事人无法说明宣传内容来源,未能提供任何文件证明上述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该项服务是当事人使用一款名为“Pure纤体美容仪”进行的美容服务。此仪器为生活美容仪,该仪器使用的技术取得了中国发明专利。当事人在宣传时使用“专利射频技术”进行描述,不符合专利标识标注规范。
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在宣传中使用“专利射频技术”文字描述,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及《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醴陵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一审 肖祖华 二审 史学慧 三审 屈新武)
作者:肖祖华
责编:肖祖华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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