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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护民生|米粉厂使用过期食品原料被查

时间:2022-12-06 09:52:01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湖南日报12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2022年8月5日,攸县市场监管局对攸县某米粉厂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82元,没收过期大米18.7吨,罚款17余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4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米粉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2022年5月2日,当事人以3400元/吨的价格,从萍乡市某大米厂购进了20吨晚籼米,作为食品原料用于加工制作成干米粉。该批晚籼米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18日,保质期6个月,至2022年5月17日过期。在2022年5月18日至7月4日期间,当事人共使用150公斤已过期大米与其他大米厂生产的早籼米,合计生产285公斤干米粉。再以5.2元/公斤价格销售给本地的饭店、早餐店及副食店。共获销售款1482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攸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一审 肖祖华 二审 史学慧 三审 屈新武)


责编:肖祖华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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