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5:41:37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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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2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2022年9月2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对安徽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24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将《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关于请对涉嫌认证违法线索进行调查处理的函》移交市局,内容是中国企业质量认证监督中心(以下简称该中心)涉嫌未经批准为湖南省某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峰公司)颁发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经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回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均证实该中心未经企业登记和社会组织备案,涉嫌利用网页非法制售证书,执法人员将以上情况通报给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经查,该中心未与某峰公司发生直接业务往来,执法人员对涉案证书的代办机构安徽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围绕其买卖认证证书的事实进行取证,当事人于2021年7-8月,在未审查认证机构批准书、未开展认证活动的前提下,通过微信擅自购买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交付给某峰公司,收取费用2000元。该行为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株洲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一审 肖祖华 二审 史学慧 三审 屈新武)
作者: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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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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