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4:17:42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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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生找新环境房屋网长沙岳麓区振业城二期店租房,中介带他看了一套房。房屋租金是押一付三,共8400元,另需付中介费1050元。付完钱后,丁先生发现出租人是二手房东。丁先生怕惹麻烦,不想租了,要求中介退还租金和中介费。出租人将租金退回给丁先生。“新环境”表示,中介服务已产生,1050元中介费不能退。
据了解,整个租房过程中,丁先生在付费前没有要求出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但中介也没提醒或明示介绍的是转租房。
律师表示,丁先生跟中介之间的这件事,主要焦点在“服务是否产生”。《民法典》第962条、第964条有明确规定:中介人有告知义务,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为丁先生服务的中介可以适当收取一点费用,但不宜过高。
记者在此提醒租客,租房时,如果想直租,一定要先看不动产权证书,再付费。这样才能保证自身权益。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一审 方兴 二审 史学慧 三审 屈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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