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0:27:00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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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祖华
湖南日报11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通讯员 曾霞)11月9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浏阳市乡里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被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340元并处罚款75000元。
经查,当事人2021年12月15日生产涉案不合格批次“辣椒萝卜”产品5件(每件100包,100克/包),于2021年12月16日全部销售至长沙市高桥大市场某食品商行,销售额850元,违法所得340元。在接到浏阳市局送达的不合格报告后,当事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处理,召回涉案产品3件。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2021年10月15日因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嫩鱼仔”被浏阳市局予以行政处罚,在2022年1月28日因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爆汁豆干和辣椒萝卜”再次被浏阳市局予以行政处罚,本案属于当事人一年内第三次受处罚,浏阳市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需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守护。本案当事人在一年内因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被立案查处三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的严厉行政处罚。食品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此案的查处和曝光,警示督促食品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审 肖祖华 二审 谭登 三审 屈新武)
作者:肖祖华
责编:肖祖华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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