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2:27:51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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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祖华
湖南日报11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通讯员 曾霞)11月9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长沙县查处该县湘龙街道李师傅餐馆使用未经检疫的猪肉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其违法所得1.6万元和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用于餐饮加工的生猪肉系从供货商邹某某处购进,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购进生猪肉共计货值16000元,违法所得1.6万元。供货商邹某某是从一家未取得定点屠宰许可的私设屠宰场购进猪肉,邹某某销售未经检疫猪肉的行为,已被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犯非法经营罪。当事人使用未经检疫的猪肉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猪肉是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之一,未经检疫的猪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猪肉的违法行为,将对食品经营者起到警示威慑作用,有效防止问题猪肉流向餐桌。
(一审 肖祖华 二审 谭登 三审 屈新武)
作者: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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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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