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2:22:33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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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祖华
湖南日报11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通讯员 曾霞)11月9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益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用汽油案上榜,该公司被没收103号汽油罐库存的46945升95号车用汽油,并处罚款590180.4元。
经查,当事人经销的95号车用汽油(罐号V103)经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芳烃含量(体积分数)、氧含量(质量分数)不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属于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当事人汽油罐库存95号汽油量为46945升,货值327878元。益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该案的查办,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蓝天保卫战”做出贡献。
(一审 肖祖华 二审 谭登 三审 屈新武)
作者:肖祖华
责编:肖祖华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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