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8 10:10:53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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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日前,省消保委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者在游乐场办理充值卡,钱没花完,游乐场关门了,无法退还余额,消费者委员会帮忙维权。
2021年6月2日,家住岳阳市云溪区凌泊湖小区的肖女士拨打12345电话反映,她在小区附近一家游乐场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充值1000元,前后一共消费过两次,后来再去消费时,发现该游乐场已经关门,游乐场被转租给他人。她多方求助维权无果后,拨打12345电话寻求帮助,要求游乐场退还未消费的费用。
云溪区消费者委员会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人进行调查。经调解,该游乐场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未消费的费用。同时,云溪区消委根据经营者留存的账目,在凌泊湖社区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下,为持有该游乐场预付卡的67名消费者办理了卡内余款的退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597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式消费卡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要重点阅读服务标准、服务时间及售后服务等条款,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维权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审 肖祖华 二审 谭登 三审 屈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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