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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栋房子建在河道上,谁批的?

时间:2022-08-19 19:55:01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方兴

编辑同志:

我是衡阳县岘山镇碧崖村居民。1999年,我们上铁组所拥有的地块,突然冒出一栋不是我们组里的人建的房子。2005年,原县国土局派驻乡镇的国土所居然给这房子发放了《衡阳县城乡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现在,碧崖村上铁组居民想问:村民小组组长有权私下签订协议,未经村民表决将本组宅基地让与外组的人吗?国土所发放许可证是不是行政违法?

记者追踪:

据了解,建房子的是本村别的村民小组的两户居民,跟当时的上铁组组长私下勾兑,未经上铁小组其他居民签字表决,与人私下签订协议,占用本小组宅基地所建。投诉人所说的这栋房子,建在上铁组的小河道上,户主在河床上打好基桩,然后在河道上建房,门前正好是505县道,屋后就是农田。

8月19日,记者联系到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其工作人员说,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将会安排人员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此事。

岘山镇国土所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是本村人员是不允许在村内建房的,本组宅基地属于本小组成员,经村委会和该组村民同意的,可获得批准。上述事件涉及的两个人中,是本村非本组人员,后续调查核实情况后,再行处理。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本村村集体的成员才能进行宅基地房屋的交易,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通讯员 周家庄

责编:方兴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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