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1 09:39:41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欧金玉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编辑同志:
7月27日,我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在路上清吧喝酒,消费6瓶百威竟然要价500元,果盘加两个饮料竟然也要450元。如此高价实在离谱。
一群众
记者追踪:
7月29日,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投诉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此事。经调查,清吧负责人认为该店服务员都会给消费者当事人,提供酒水标价单,并告知当事人,清吧消费是先付款、后提供酒水,当事人在消费前,已知晓消费酒水名称、酒水价格,且明码标价,自愿选择消费,该店并没有强制消费者的行为存在。
投诉人告诉记者,自己确实在消费前已知晓定价,也确实是先付款才提供的酒水消费。但他表示,整个过程虽不存在强买强卖行为,但6瓶百威500元的定价仍然不合理。
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投诉办理结果如下:经营者依照市场上的行情,经营成本,自主定价(凤凰古城内的门面租金费用高、人工成本费用高,当事人可通过网上搜索价格法查询到相关规定或咨询发改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因此,经过调查,凤凰县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在选购商品前,知晓消费名称、明白消费内容及价格、且商品明码标价、自愿消费,当事人作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成年人,应当知晓清吧行业作为高档娱乐消费场所,其价格与市场存在实际差距,且当事人已了解酒水销售价格,并自愿选择消费;在整个消费过程中,清吧服务员提醒他是先付款再提供酒水消费,该店及店员未存在强买强卖、强制性逼迫消费者消费的行为发生。
对此,记者联系了凤凰县发改局价费股工作人员,针对清吧商品定价是否有上限管控提出疑问,对方回应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商品价格分为市场调节价、政治定价、政府指导价。像该清吧的百威酒商品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确定价格,既不在限制之内,也不在政府定价目录之内,是开放的价格。只要明码标价,不存在强买强卖行为,市场是公开开放的,凤凰县众多清吧可以自由充分竞争,市场经营者自主定价。但对清吧定价提出了相关建议,希望经营者根据经营状况合理定价,定价过高没有人来消费,终会被市场淘汰。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欧金玉 通讯员 姬艳宁
责编:欧金玉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 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