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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元首付款不知去向,警醒大家注意—— 你的购房资金是否安全

时间:2021-05-12 11:16:04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肖祖华

这段时间,长沙的曾先生特别苦恼:他委托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环境”)购买二手房,中介费花了5万多元,没想到120万元的首付款在“新环境”的监管下却不知去向!现在,曾先生既拿不到房子,也拿不回钱。

今年年初,曾先生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做婚房。3月18日,他通过“新环境”看中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并以195万元的价格成交,首付款为120万元。曾先生与“新环境”及房主签订了购房协议,并约定:为确保资金安全,房主的银行卡、银行卡密码、身份证均由“新环境”保管。随后,曾先生向房主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将首付款打到由“新环境”工作人员提供的房主账户上。

在之后的日子里,曾先生一直在等待房产过户,可是却迟迟没有“新环境”方面的消息。4月20日,从“新环境”传来一个噩耗:首付款不见了!曾先生当场就懵了。更糟糕的还在后面,第二天,据说房主因遭遇诈骗,已跳楼自杀。

曾先生找“新环境”要说法,可对方说,他们只负责帮忙看房、走流程,曾先生与房主之间的纠纷,他们没有责任,建议曾先生走法律程序。无奈之下,曾先生向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求助。

近日,记者就此联系上“新环境”相关负责人,对方回复称,曾先生与房主签订了“自行交割协议”,资金问题应由双方自己负责。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由他们保管的房主的银行卡和身份证还在他们手里,至于钱为何不见了,他们已经报警,要等警方的调查结果。同时,“新环境”寄希望能得到房主家属的配合,让曾先生继续走后面的购房流程。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认为,120万元购房款不知去向,首先应当向警方报案,查清原因,尽量挽回损失。另外,如果中介方确实存在重大监管过错,导致当事人资金受损,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来源:湖南日报-08版 民声 2021-05-12]

责编:肖祖华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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