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9 15:03:48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欧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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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宁远县的一名液化气用户,每次需要换气时,都是电话联系一名自称是宁远永安燃料工业有限公司的送气员上门服务。去年,这名送气员说我家煤气瓶超过了使用年限,不能使用了。我便按他的要求加了30元钱置换了一个新的气瓶。此后,这名送气员也一直在帮忙送,每个月送一次,但气瓶都不是原来的瓶子。7月27日,送气员又说我家的气瓶快过使用年限了,要换新的。
我纳闷了:到底要居民多久更换一次气瓶? 呼吁宁远县对气瓶充装规范管理,以解居民之惑。
一名苦恼的液化气用户
记者追踪:
近日,宁远永安燃料工业有限公司对此投诉回复说,该公司一直贯彻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湖南省气体充装站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充装液化气,原来气瓶使用15年报废,每4年检验一次。现气瓶使用12年报废,每4年检验一次。至于县城送气行业,公司是要求送气人员把用户的气瓶拿到公司充装后再送到用户家,这样用户的气瓶用到该换的时候更换也合理。当然,有难免有人冒充是该公司的送气人员,且在别的气站用过期或报废气瓶充装后送给用户。提醒用户要注意自己气瓶的生产日期和检验日期,防止气瓶被掉包。
7月29日,记者致电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名负责人介绍说,该县没有对液化气气瓶进行统一管理,气瓶大多是用户自己购买自己使用,气瓶在符合安全规定的情况下在液化气公司充装。如果用户没有对自己的气瓶进行标记或对此未引起重视,就有可能出现气瓶被掉包,遭遇使用过期或报废气瓶充装后的麻烦。该名负责人表示,将对此投诉引起重视,进行调研,探索更规范的气瓶充装管理模式。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欧金玉 通讯员 蔡吉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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