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17 10:00:56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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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大学生, 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我利用暑假勤工俭学,在冷水江一个勘察工地负责勘察工作,但是后来项目组一直未将工资结清,拖欠了一年之久,多次与负责人联系,终是以没有结到钱为由推脱责任,由于是学生找工,不受劳动法保护,劳动部门也不予受理,只能提供调解的职能,我们该怎么办?
一学生
记者追踪:
记者将情况反馈给了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回复,经核实,投诉人与彭某龙系在校大学生,于2020年7月在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院冷水江市农房调查项目部承担了冷水江市房地一体三标段的部分村外业调查工作,因二人工作存在重大错误2次被要求重新返工均未返工,因此项目部未对二人的工作量进行结算。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 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生不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意义上的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经调解,项目部承诺在8月份与两人进行工作量结算协调处理,若协调无效,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湖南日报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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