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5 11:35:51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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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肖祖华
“没想到隆回县交通运输局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多付的车费,我自己的疏忽,给大家添了麻烦,没想到,主管部门和《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这么负责任,十分感谢。”12月15日,市民陈先生在电话里一再表示感谢。
原来,12月7日21时左右,陈先生在隆回县城游玩时,打车从隆回县公安局附近的维也纳酒店到隆回汽车总站进口处,下车时间是21时18分,应付车费是14.80元,结果陈先生疏忽大意,在扫码支付时,支付了148元,而且自己也没有发现。直到游玩结束,再次打车回到酒店后,才发现这个差错,因当时没有关注车牌号码和索要车票,无从知哓对方信息,只是从付款记录里知道收款人是陈某平。
随后,陈先生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进行了投诉,寻求帮助。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隆回县交通运输局,该局立即安排人员,通过出驻车监控系统进行搜索,最终找到了出租车司机,在沟通之后,出租车司机很快归还了多收钱的费用,隆回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马上联系陈先生,并通过微信转账,把多付的133元打车费退给了陈先生。
从陈先生求助到问题解决,收到退回的133元打车费,总共不超过24小时。“我原本以为,自己犯的错,很难追回损失了,没想到隆回县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这么高,真的很感动的。”陈先生感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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